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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股权制”广东试验 政策破题迹象开始显现

http://www.cqfcw.com/news/2004/ 2005-3-23 18:28:04 其它新闻网打印】 【关闭
    每年的全国两会都将“三农”列为重点审议的问题,在今年两会前夕,广东省召开了农村工作会议,声称找到根除“三农”问题的良方。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等“三化”被广东省视为解决“三农”问题新途径。

  广东省政府即将出台一份新文件对农村土地和集体资产产权制等方面提出改革要求,农业专家视广东省的这份文件为有关“土地股权制”的首份省级指导性文件。

之前,各地对“土地股权制”改革都是按自己的“土政策”执行。

  在经过长时间高速的工业化进程之后,广东城乡差距被急剧拉大。专家称广东已走到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点上,土地制度的股权化、农村经济组织的高度企业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佳方法。在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土地股权制”正成为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宝瑞称,农村土地实行股份合作是近年农民在实践中创造的一个新事物,其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已经显现出来。

  “三化”建设解决“三农”问题? 

  土地产权是“三农”的核心问题,“土地股权制”改革正在广东、浙江等地进行。广东省即将出台的《关于统筹城乡发展 加快农村“三化”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城乡配套改革、财政体制、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

  广东省在去年年底和今年春节后多次就城乡统筹发展问题召开相关会议,在佛山、广州等地推进农村“三化”、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经验。在佛山、广州等地的经验中,有一个关键的改革方向是赋予农民公平的待遇、完整的财产权利和平等的发展机会。

  广东经济发展到现在,必须着重考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问题。广东省政协委员、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罗必良教授认为,“三农”的核心在“农外”,但要先解决“农内”的问题,即土地产权问题。土地财产化、资本化、货币化后,土地可以入股、租赁,可以流转、继承。

  专家认为,广东经济连年高速增长,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却较为严峻。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利文说,广东工业化进程太快,城市与农村、珠三角与粤北和东西两翼的差距越拉越大。在广东的68个县中,有63个县要靠省财政补贴“过活”,“三农”深层次矛盾也暴露得更早、更充分。

  广东正在着手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并将土地制度和集体组织产权问题提到了“战略部署”的高度,试图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不改没有出路”

  最早提出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思路的是深圳、广州、佛山等地。据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这三种模式就已开始进入试验阶段。

  “三农”问题专家、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处副处长谭炳才说,广东省先行试验的“土地股权制”有“广州天河”、“深圳龙岗”、“佛山南海”等三种模式,这三种模式基本代表了当前中国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潮流。

  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平均分包形式的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时,新的矛盾随之产生。佛山南海区1992年就开始进行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试验,农民拥有的股权可以流动、抵押、继承、买卖。进行土地股份制改革后,南海区农民的民主意识得到增强,经济收入快速增加。2004年南海区农村经济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集体经济纯收入达到3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超过1万元。

  广东省委、省政府1994年开始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推广南海经验,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制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的突破和飞跃。

  南海区土地股权化方案与浙江省部分县市执行的“股权量化到户(人)、提高公共积累”的做法相似,由股份制企业运作集团资产,再提取一部分资金作为公共建设的资金。到本世纪初,这几种模式发展已趋成熟,结果已量化到个人,农民开始“持股进城”、“持币进城”。

  谭炳才认为,土地股权化的最大意义是将土地这一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以货币的形式表达。土地价值显性化、货币化是发达地区农村“土地股权制”改革的基本趋势和方向,“不改没有出路”。 

  “土地股权制”法律缺陷

  在各地热衷于推进城镇化改革,推行“三化”建设时,“土地股权制”的负面作用也开始出现。有专家指出,当城市化建设与官员的“红顶子”紧密联系在一起时,“农民”所戴上的“居民”帽子就会变成孙悟空的“花帽子”。

  万宝瑞总结了“土地股权制”存在的几大问题:产权组织定位不清晰,由于改革的目标定位不清,引发不少矛盾,农民的权益缺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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