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固定的区域内,建造尽可能多的楼盘,地产开发商的经济利益就会最大化,如同街头的饭馆,小老板们总想增加桌椅,行走过道变得越来越窄。道理如出一辙,地产商们只不过玩得更大更复杂更精明而已。他们如同技艺高超的杂技演员,游走在政策的边缘,套现了惊人的利润。
建外SOHO,在不到17公顷的土地上,一共盖了24栋高层楼。如果按照正南正北的方向摆放这几栋楼,容积率肯定会超标。
聪明的潘石屹自有办法,他将每个楼都转了个角度,不仅堂而皇之地使楼房的高密度符合了规定,而且将其标榜为某种建筑时尚,从而成为卖点。
巧用“梅花桩”增加面积成“行规”
“梅花桩”——昔日江湖中武林高手们竞技的擂台,其原理竟然为中国当代地产开发商所用,倘若古代武林好汉泉下有知,不知该笑还是该叹。
记者专访了重庆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刘晓钟。谈及敏感话题,他显得有些顾虑,但仍然给予了充分的合作。
当被问及开发商在政策约束中是否有比较大的余地时,他沉吟半晌,说道:“有余地。”
据记者了解,按照重庆市规划委员会的规定,塔楼的建筑间距应该为楼高的1.2倍;板楼的建筑间距是楼高的1.7倍。
“建筑间距是一个比较复杂问题,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刘晓钟的话并没有推委的意思,在后来的了解中,记者确实感觉到,里面的水深极了。
如果引用专业的术语,建筑间距共包括三种:防火间距、卫生间距(指对面楼里彼此不会轻易看到对方卫生间内的情况)、日照间距。实际上,楼与楼之间建筑间距的确认主要取决于日照时间:24节气中“大寒”那天必须满足2小时的日照。
规定是死的,设计是活的。在建外SOHO项目中,潘石屹将各个楼盘旋转了适当的角度,缩小了楼间距,同时,将各个楼盘的高度做了调整,最终就把日照时间的问题勉强解决了。
严格意义上说,地产商并没有违背相关规定。因为规定中有如下细节:“如果将楼房的朝向设计成45度角,板楼之间的间距可以从原来楼高的1.7倍缩小到1.4倍。”这种极具技巧性的楼座摆法恰好迎合了这条规定,而它并非只是潘石屹的独家专利,“已经被大量采用,这是房地产商追求建筑面积的最常用的方法。”刘晓钟直言,这种设计手段在业内被称为“梅花桩”。
建筑设计师们早年还不适应,往往是在地产商的要求下,被迫改变设计。但近年来,设计师们也明确了地产商们的意图,地产商还没有要求,建筑师就已经按照这种思路去设计了,似乎已经成了“行规”。
刘晓钟承认,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楼间距过小,除了影响正常的日照时间外,还增加了区域内的住宅密度。国家规定,60米高的住宅其居住密度大约是2.0-2.5;80米高的住宅其居住密度大约是3.0-3.5(即居住区内的人口数或住房套数与居住区面积之比)。而增加楼盘之后,势必会突破原有的限制。
住宅区域内居住密度过大,排放的三废就会多,三废中的废水可以通过地下管线无害化输出,废气和垃圾却难以实现无害化输出。然而,这些都已经不在地产商的考虑范畴之内了。
挤进一幢楼额外增利千万元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每增加一个楼座,地产开发商的会计报表中的利润一栏就会增加上千万元。
“梅花桩”的应用效果到底如何呢?记者给开发商们算了一笔账,假定一个项目按照正南正北方向可以摆放5个楼座,而按照“梅花桩”的操作方式,可以至少增加一个楼座。塔楼按照16层高1梯5户计算,大约可以达到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板楼按照11层高1梯三户计算,大约可以达到7000平方米左右。如果是塔楼,原来5万平方米,增加一个楼座就增加了1万平方米,增加20%的面积;如果是板楼增加一个楼座就增加了7000平方米,增加20%。总体增加了两成。按照每平方米5000元的价格计算,1万平方米就可以增加5000万元的销售收入;7000平方米就可以增加3500万元的销售收入。当然销售收入不是利润,但是增加了销售收入实际上也就增加了利润。按照高层塔楼建筑每平方米1800元的建筑成本、1200元的其他成本计算,5000万元的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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