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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黑名单被疑侵权 银行对房贷违约将不保密

http://www.cqfcw.com/news/2004/ 2004-11-14 19:21:23 其它新闻网打印】 【关闭

  继车贷“黑名单”上4000多名欠款人的情况成为京城银行公共信息后,京城16家中资银行开始共享房贷欠款不还者的“黑名单”,这意味着欠了一家银行的问题客户不可能再从别的银行办出房贷。

  事件“黑名单”本周公布

  重庆银行业协会有关人士昨天透露:下周将要公布一份详细的京城房贷失信者统计报告,而京城银行还将联手对失信者,不仅是借款人,包括开发商、汽车经销商甚至是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的单位采取行动。

  据了解,该信用信息共享系统最大的特点是,只有被注明“风险”或者“关注”的个人客户才会纳入系统中,申请车贷时提供虚假资料;不能按期偿还贷款达到一定时限的属于“风险”类。有证据表明该客户代他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一人在短期申请两次以上车贷的将被纳入“关注”类。

  律师可能侵犯隐私权

  名律师邱宝昌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银行间共享消费者的信息,这是一种公开揭露。银行是个商业主体,并非政府职能部门,这种做法是否与法律相抵触值得商榷。因为这可能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

  邱宝昌说,如果是经法院判决后,银行则是可以将消费者的情况进行公开。而即使公开,也只能是贷款部门的信息,消费者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电话等,则不应被公开。

  他表示,其实银行与消费者可以在签订贷款协议时加入这样的条款:“如果客户有违约行为,银行有权把这个信息通报给其他银行。”只要双方约定了,银行再这么去做就没有任何法律障碍了。

  回应银行有权了解客户

  央行有关人士今早接受采访回应了邱宝昌的质疑:按照法律规定,银行有义务对贷款人的资料进行保密,但贷款人出现违约行为的除外。他表示,银行在放贷前有权了解客户的诚信行为,包括向其他商业银行进行了解。因此,重庆市银行业协会的这一做法起到了信息服务的作用。



页面功能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编辑: 作者: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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